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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岁女童睡觉时竟被生父性侵!另一女童如厕遭变态看更闯入……

澳門日報 2021-08-04

司警揭发两宗女童性侵案

有人趁女童如厕

竟强闯入内施暴

更有禽兽男子

酒后对亲女儿下手

令人发指

两名六岁稚女惨遭狼吻


沙梨头南街某大厦清洁员涉嫌性侵六岁女童


司警接获2宗6岁女童被性侵案。其中一宗案件疑犯趁女童借用管理处洗手间时,破门而入施以性侵;另案女童在母亲不在家情况下,被亲父借醉侵犯。2名疑犯分别被司警截获,移交检察院跟进。



借厕所遭侵犯


警方公布案情


首宗案件涉案人姓梁,男,55岁,持内地证件及蓝卡,报称大厦清洁员,2017年3月起于沙梨头南街某大厦任职。

案中事主数日前放学后独自回家,进入寓所大堂后“人有三急”,向管理处借用洗手间。期间梁某突然破门而入,用手指及口侵犯事主私处,女童多次反抗不果,未能挣脱。直至上月30日事主向母亲忆述事件,在母亲陪同下到司警局报案。

司警接手调查后,同日到疑人位于沙梨头南街的工作地点将其拘捕。有人承认作案。虽然女童无明显伤痕,但疑人行为触犯加重情节,已被移交检察院跟进。



亲父借醉行凶



另案件事主现年同样6岁,上月27日晚,33岁的洪姓亲父趁妻子夜班工作,于黑沙环马路住所内侵犯正在睡觉的女儿。事主翌日上学前告诉母亲下体痛楚。母亲询问下揭发事件,疑犯亦直认不讳。

由于女童赶着上学,其母未有即时报案,疑人趁机离开潜逃内地。事主其后在母亲陪同下向治安警报案。治安警将案交司警接手调查。29日疑人返澳,入境时被警方截获。

有人承认酒后侵犯亲女。女童经验伤后证实外阴受伤。警方以强奸罪将洪某落案,移交检察院跟进。



教局强烈谴责性侵幼儿



教青局高度关注有幼儿遭性侵犯,对事件感到痛心并强烈谴责。教青局知悉事件后已开展危机处理,即时与相关部门及辅导机构协同向受害学生及家属提供所需的协助及支持。

儿童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缔造良好和安全的环境。教青局一方面持续加强学校性教育及学生辅导的工作,让学生学懂分辨及预防性骚扰和性侵犯等课题。同时将进一步在社区为学生及家长开展性教育倡导活动,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强调家长看顾的责任,以及需要求助及报案的方法等。



体谴责性侵女童行为



连续发生2宗女童被性侵案,多个团体强烈谴责有关行为。希望当局向受害者做好心理辅导和支持,加强性教育,同时做好预防工作,修例将涉及未成年人的性犯罪定为公罪,提高阻吓力。



勿让幼童独自外出


妇联家庭服务中心主任朱爱莉谴责相关行为。表示不少儿童性侵案的地点或犯罪人,多在熟悉环境或熟悉的人,儿童往往容易放下戒心。儿童受性侵会造成不能磨灭的伤害,对其心智发展有深远影响,大众有责任保护儿童。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家校合作,针对不同学龄阶段青少年、儿童和家长开展性教育,提升保护求助意识。

家长亦要关心子女的日常生活,尽量避免低龄幼童独自外出。家长和老师应时刻保持警觉,多留意孩童状况,出现不寻常时应立即询问,并提供相应心理辅导和协助。



多与年幼子女沟通



民众建澳妇幼事务关注组副召集人莫超群亦关注两案,强烈谴责犯案者。指出避免未成年人受伤害是社会应有责任。建议家长、学校、政府及社服机构等应定期检讨保护未成年人的措施及机制,避免不幸事件再发生。

妇幼事务关注组副召集人施丽君表示,过去同类案件受害幼童因年纪小,心智发展未成熟,遭受性侵或性胁逼未必懂得举报或求助,建议父母多与年幼子女沟通,了解其日常生活和学习状况,教导若与他人发生任何不愉快的身体接触或不适应立即与父母或老师倾诉。学校老师和社工应多关注年幼学生的家庭状况及情绪变化,为未成年人构建“保护网”。



修订法律提高阻吓


学联预防性犯罪关注组强烈谴责犯罪行为、并向受伤害女童及其家人致以深切慰问。关注组召集人周华婵希望各界重视预防性犯罪,修改《刑法典》一七二条弥补漏洞,将涉及未成年人的性犯罪定为公罪,提高法律阻吓力。

周华婵表示,短时间连续发生2宗女童遭性侵事件,显示本澳预防性犯罪工作不足。尤其父亲涉醉酒强奸女儿一案,其关系亲密、场所隐秘,难以监控,故急需提高法律阻吓力。

周华婵称,不幸事情已发生,除追究恶行外,也要注意两名女童未来的成长。应重视其心理支持与隐私保护。建议政府参考《预防及打击家庭暴力法》引入“供未来备忘用的声明”机制,避免受害女童多次回忆不幸经历造成二次伤害。



部分图片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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